法律分析:无论是第一胎、第二胎还是第三胎的准生证,可以在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或事处办理;然后,户籍所在地的乡或事处,会给县级的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上报。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接到上报后,会进行审批和办理
法律依据:《计划生育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依法要求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凭结婚证在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或事处办理一孩计划生育证;依法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或事处,报县级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办理二孩计划生育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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