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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验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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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健食品质量验收管理制度

1、质量管理部负责提出公司的质量管理制度草案,经部门经理会议讨论并经总经理批准后下发。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2、公司以“诚信、质优、安全”为宗旨,一切经营活动必须遵循“质量第一、确保安全”的质量方针。

3、各部门经理是本部门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质量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公司全体员工要根据各岗位职责,确保公司质量方针的全面落实。

4、质量管理部每季度根据各部门、各岗位职责对公司质量方针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之一。

5、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部门、各岗位必须在一周内查明原因,制定纠正措施并完成整改

二、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1、公司全体员工均应保持经营场所的干净、整洁。

2、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3、经营场所内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等。

4、任何员工不得将易燃、易爆等物品带入经营场所内。

5、个人办公区间物品应摆放整齐,办公台上不得摆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

6、不得在经营场所内用餐,如需用餐需在公司统一规定的区域内。

7、注意个人卫生,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办公区域。

8、灭蚊灯、老鼠夹、杀虫剂应保持有效状态,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卫生管理员,卫生管理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三、柜库卫生管理制度

1、柜库划分为待验区、合格品区、不合格品区,各区应放置明显标志。

2、所有入库产品应分区、分类摆放在规定的区间,出入库帐目应与货位卡相符。。

3、应根据保健食品的性能及要求,将保健食品分别离地整齐存放于常温库、阴凉库或冷藏库,并保证保健食品的质量。

4、应合理使用仓容,堆码整齐、牢固,无倒置现象。库存保健食品应按保质期远近依序存放,先进先出,不同批号保健食品不得混垛。

5、仓库内应保持干燥、整洁、通风,地面清洁,无积水,门窗玻璃洁净完奸,墙壁天花板无霉斑、无脱落,防虫、防鼠、防尘、防潮、防霉、防火设施配置齐全、措施得当。

5、仓库应定期做好清洁卫生消毒工作,每日进行防蝇、防鼠、防蟑检查和打扫卫生,每月进行一次消毒、杀菌,并作好记录。

6、非仓库员工不得进入仓库。进出仓库要换仓库专用鞋预防灰尘。

7、仓库内不得吸烟、喝酒、进食,不得存放与保健食品存放无关的私人杂物,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

四、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从事经营活动的每一位员工每年必须在区以上医院体检一次,体检除常规项目外,应加做肠道致病菌、胸透以及转氨酶、乙肝表面抗原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与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工作。

3、员工患上述疾病的,应立即调离原岗位。病愈要求上岗,必须在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后才可重新上岗。

4、发现有患传染病的职工后,相关接触人员必须立即进行体检,确认未受传染的,方可继续留岗工作。

5、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向部门领导报告自己及家人身体情况,特别是本制度中不允许有的疾病发生时,必须立即报告,以确保保健食品不受污染.

6、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佩戴工号牌,勤洗澡、勤理发,注意个人卫生。

7、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五、保健食品人员培训制度

1、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维修、保洁、仓储、服务等人员,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各自的职责接受培训。

并负责建立职工档案。

3、培训方式以企业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自学方式为主,以外部培训为辅。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均不得缺席公司的培训,并应自觉完成学习计划。

4、新录入员工、转岗员工上岗前须进行质量教育与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保健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岗位职责、各类质量台帐、记录的登记方法等。培训结束后统一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5、参加外部培训及在职接受继续学历教育的人员,应将考核结果或相应的培训教育证书原件交行政部门验证后,留复印件存档。

6、企业内部培训教育的考核,由行政部门与质量管理部共同组织,根据培训内容的不同可选择、口试,现场操作等考核方式,并将考核结果存档。

7、培训和的考核结果,作为有关岗位人员聘用的主要依据,并作为员工晋级、加薪或奖惩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六、保健食品采购、贮存、销售、售后服务制度

一、采购制度

1、根据“按需购进,择优选购”的原则,依据市场动态、库存结构及质量部门反馈的信息编制购货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要建立供销平衡,保证供应,避免脱销或品种重复积压以致过期失效造成损失。

2、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保健食品购进程序,确保从合法的企业

购进合法和质量可靠的保健食品。

3、要认真审查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经营范围和质量信誉,考察其履行的能力,必要时会同质量管理部门对其进行现场考察,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协议书应注明购销双方的质量责任,并明确有效期。

4、加强,建立合同档案。签订的购货合同必须注明相应的质量条款。

5、质量管理部门要做好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工作。向供货单位索取加盖企业印章的、有效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产品检验合格证》,以及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样品实样,执行《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制度》。

6、购进保健食品应有合法票据,按规定做好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保存至超过保健食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二、贮存制度

1、所有入库保健食品都必须进行外观质量检查,核实产品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与批准的内容相符后,方准入库。

2、仓库保管员应根据保健食品的储存要求,合理储存保健食品。

保健食品购进验收管理制度

一、采购保健食品时必须选择合格的供货方,须向供货商索取加盖企业红色印章的有效的《卫生许可证》、《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产品检验合格证》,以及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样品实样,并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进口保健食品必须有对应的《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级口岸进口食品卫生鉴定检验机构的检验合格证明。

二、采购保健食品应签订,并有明确质量条款,采购合同如果不是以书面形式确立的,购销双方应提前签订明确质量责任保证协议。

三、购进的保健食品必须有合法真实的票据,收到票、帐、货各项内容相符,并按日期顺序归档存放,票据至少保存三年。

四、对购进保健食品的品名、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日期、有效期、生产厂商、包装、标签、说明书等内容进行查验,按规定建立完整的购进记录,购进记录必须注明保健食品品名、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等,购进记录至少保存三年。

五、购入首营品种还应向供货商索取加盖企业红色印章的保健食品批准文号证明文件、质量标准和该批号的保健食品检验报告单。

1、无《卫生许可证》生产单位生产的保健食品;

2、无保健食品检验合格证的保健食品;

3、有毒、变质、被污染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保健食品;

4、超过保质期的保健食品;

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健食品。

七、对包装、标识等不符合要求或质量有疑问的保健食品,应报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处理、裁决。

八、保健食品必须验收合格后才能入库或上柜台,如发现假冒伪劣保健食品就地封存及时上报质量管理人员。

保健食品销售制度

一、所有销售人员必须经卫生知识和产品知识培训后方能上岗。

二、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正确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适宜人群、食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不得夸大宣传保健作用,严禁宣传疗效或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的宣传。

三、严禁以任何形式销售假劣保健食品。凡质量不合格,过期失效或变质的保健食品,一律不得销售。

四、销售过程中怀疑保健食品有质量问题的,应立刻停止销售,立即报告质管部,由质管部调查处理。

五、在营业场所内外的保健食品营销宣传包括灯箱广告、各种形式的宣传资料,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未取得广告批准文号的,不得在营业场所内外发布广告;广告批文超过有效期的,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保健食品索证索票制度

一、索证索票要有专人管理。

二、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销商的生产者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国家产品注册证书、所供货产品的检验报告书和保健食品其他合格证明文件。

三、购入保健食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留具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销售凭证应当证明保健食品的品名、生产厂商、批准文号、规格、供货单位、购进数量、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内容,以备查。

四、索取和查验的相关证明文件、检验合格报告和销售凭证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保健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相关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两年。

保健食品经营管理制度

保健食品索证索票制度一、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必须认真审查保健食品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经营范围和质量信誉,考察其履行合同的能力,必要时对其进行现场考察,签订质量保证书。协议书应注明购销双方的质量,并明确有效期。

二、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要做好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工作。向首次供货单位索取加盖企业印章的合法证件,每年核对一次,并及时更新。

三、索取的证件包括:供货企业的保健食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保健食品注册批准证书》和《产品检验合格证》以及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样稿。

四、建立合格供货商档案和合格产品的档案。

五、购进保健食品应有合法票据,购进票据应注明生产企业、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有效期、批准文号、数量、单价等内容。

六、按规定做好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卫生管理制度

一、企业负责人对营业场所卫生和员工个人卫生负全面责任,并明确各岗位的卫生管理责任。

二、应保持营业场所和仓库的环境整洁、卫生、有序,每天早晚各做一次清洁,无污染物、污染源。

三、货架及陈列的保健食品应保持无灰尘、无污损,柜台洁净明亮,保健食品陈列规范有序。

四、营业场所和仓库环境整洁、地面平整,门窗严密牢固,并有防虫、防鼠设施,无粉尘、污染物。

五、仓库要定期打扫,做到“四无”,即无积水、无垃圾、无烟头、无痰迹,保持环境卫生清洁。

六、保持店堂和库房内外清洁卫生,严禁把生活用品和其他物品带入库房,放入货架。个人生活用品应统一集中存放于专门位置,不得放在保健食品货架或柜台中。

七、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勤洗澡、勤理发。头发、指甲注意修剪整齐。

保健食品购进验收管理制度

一、采购保健食品时必须选择合格的供货方,须向供货商索取加盖企业红色印章的有效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产品检验合格证》,以及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样品实样,并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进口保健食品必须有对应的《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及口岸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的检验合格证明。

二、采购保健食品应签订采购合同,并有明确质量条款,

采购合同如果不是以书面形式确立的,购销双方应提前签订明确质量责任协议。

三、购进的保健食品必须有合法真实的票据,做到票、帐、货各项内容相符,并按日期顺序归档存放,票据至少保存二年。

四、对购进保健食品的品名、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日期、有效期、生产厂商、包装、标签、说明书等内容进行查验,按规定建立完整的购进记录,购进记录必须注明保健食品品名、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等,购进记录至少保存2年。

五、购入首营品种还应向供货商索取加盖企业红色印章的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文件、质量标准和该批号的保健食品检验报告书。

七、保健食品验收工作应在待验区内进行,保健食品质量验收包括保健食品外观质量的检查和保健食品包装、标签、书和标识的检查,以及购进保健食品及销后退回保健食品的工作。

八、对包装、标识等不符合要求的或质量有疑问的保健食品,应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九、保健食品必须验收合格后才能入库或上柜台,如发现假保健食品就地封存及时上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人员培训、健康状况管理制度

一、每年应定期组织一次全员健康体检,取得健康证明后持证上岗。

二、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与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工作。

三、员工患上述疾病的,应立即调离原岗位。病愈要求上岗,必须在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后才可重新上岗。

四、健康体检应在当地行政部门认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的项目内容应符合任职岗位条件要求,并建立好每个员工的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2年。

五、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各自的职责接受培训教育。

六、新录入员工上岗前须进行质量教育与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岗位职责、各类质量台帐、记录的登记方法等。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七、企业内部培训教育的考核,根据培训内容的不同可选择笔试、口试,现场操作等考核方式,并将考核结果存档

保健食品销售管理制度

一、企业应按照依法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经营保健食品。

二、企业应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各类证照。

三、销售保健食品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正确介绍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适宜人群、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不得夸大宣传保健作用,严禁宣传疗效或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的宣传。

四、在营业场所内外进行的保健食品营销宣传包括灯箱、各种形式的宣传资料,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未取得广告批文的,不得在营业场所内外发布广告;广告批文超过有效期的,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五、企业建立售后服务制度,负责解答和处理顾客对保健食品的保健功能、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注意事项以及质量问题的咨询和投诉,建立售后服务档案。

六、营业场所内应设立顾客意见本、服务公约、服务电话和行业主管部门投诉电话,便于消费者监督。

企业负责人

一、对企业保健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保证企业执行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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