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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抓人属于什么案?

来源:九壹网

法律分析:

1、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2、有现场作案嫌疑的;3、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4、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第九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机关的人民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机关,经该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

(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

(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

(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

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对于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对于不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但机关侦查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拘留或者逮捕的,必须出示相关证明文件,符合法定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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