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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对约定财产分割协议不满,如何维权?

来源:九壹网

根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离婚后对约定财产分割协议不满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提出变更或撤销申请。如果发现一方在分割财产时存在欺诈、胁迫等行为,将重新进行财产分割。然而,如果在审理过程中未发现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将根据法律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法律分析

离婚后对约定财产分割协议不满的处理方式如下:

1、对财产分割协议不满的一方可以在离婚后向人民提出变更或者撤销申请。

2、受理后,若发现一方在分割财产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对财产进行重新分割。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应当受理。

人民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拓展延伸

解决离婚后对约定财产分割协议不满的有效途径

解决离婚后对约定财产分割协议不满的有效途径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步骤来实现。首先,您可以咨询一位专业的律师,他们可以帮助您了解相关法律条款和权益,以及提供法律建议。其次,您可以尝试与前配偶进行协商和谈判,以达成更为公平和满意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协商不成功,您可以考虑通过调解或仲裁等方式解决纠纷。此外,如果您认为协议存在违约情况,您可以寻求法律途径,如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权益。总之,解决离婚后对约定财产分割协议不满的有效途径是通过法律咨询、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来寻求公正和合理的解决方案。

结语

离婚后对约定财产分割协议不满,可向提出变更或撤销申请。如发现欺诈、胁迫等情形,会重新分割财产。根据最高解释,夫妻协议离婚后反悔,应受理。如果未发现欺诈、胁迫等情形,会驳回请求。解决不满的途径包括咨询律师、协商谈判、调解仲裁和诉讼等,以维护权益并寻求公正解决方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应当受理。

人民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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