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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赔偿损失怎样计算

来源:九壹网

离婚损害赔偿损失根据实际损害和双方的实际情况计算,一方在婚姻中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情形导致离婚的,一方提出离婚时可以要求另一方进行损害赔偿。

一、怀孕期间提出离婚男方是否要支付赔偿金

怀孕期间提出离婚无过错男方不能要支付赔偿金。一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是:

1、必须是合法婚姻关系中的无过错方;

2、离婚必须是对方的过错造成的;

3、离婚时必须提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

五、还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男方提出离婚女方要求赔偿

男方提出离婚女方要求赔偿不一定能获得相应的赔偿。夫妻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这四种情况而导致离婚,且对方无过错的情形,无过错方才能要求离婚损害赔偿。如果没有符合这四种情形的行为,则不应承担离婚赔偿责任。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过错配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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