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九壹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孩子抚养权的争夺

孩子抚养权的争夺

来源:九壹网

协议或诉讼可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根据最高解释,若父母一方有严重疾病、无力抚养、不履行义务、虐待或对孩子不利,或孩子愿意与另一方生活且该方有抚养能力,可要求变更抚养关系。

法律分析

可以通过协议或者诉讼的方式要回孩子的抚养权

如果抚养子女的一方同意变更的,可以直接协议变更;如果对方不同意的,当事人可以选择提起抚养权变更之诉

根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拓展延伸

亲子关系维护与孩子抚养权的法律纠纷

亲子关系维护与孩子抚养权的法律纠纷是当父母分居或离婚时常见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父母可能会就孩子的抚养权产生争议,包括决定孩子居住的地方、监护权、探视权以及抚养费等问题。法律系统提供了一系列程序和法律原则来解决这些纠纷,以保护孩子的最佳利益。这些程序可能包括调解、协商、诉讼等。会考虑孩子的利益、父母的能力和资源等因素来做出决定。在解决争议时,重要的是确保孩子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维护亲子关系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结语

通过协议或诉讼,可以争取回孩子的抚养权。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一方同意变更,可直接协商;若对方不同意,可提起抚养权变更之诉。会考虑多种情形,如严重疾病、伤残、不尽抚养义务、虐待行为、不利影响、子女意愿等,以支持变更抚养关系。父母分居或离婚时,孩子抚养权纠纷常见,法律系统提供程序和原则解决争议,保护孩子利益。重要的是确保孩子权益得到保障,维护亲子关系稳定健康发展。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应予支持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91gzw.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