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规定了两种追诉时效延长的情况。
(一)《刑法》第8第1款规定:在人民、机关、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
此种情况下,追诉时效的延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人民、机关、机关已经立案侦查或者人民已受理案件。这是此种追诉时效延长的前提条件。
2、行为人实施了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行为。
(二)《刑法》第8第2款规定: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人民、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
此种情况下,追诉时效的延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向人民、人民、机关提出控告。
2、人民、人民、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应当立案是指根据刑法的规定和公认的刑法理论,被控告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应当对其进行立案侦查或者受理案件。
一、刑事案件会过期吗
刑事案件会过期。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二、追诉时效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如果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核准后,仍然可以追诉。
上述我国刑法所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是根据犯罪的法定最高刑确定的,这是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在追诉时效期限上的具体体现。因为犯罪的法定最高刑根基于其社会危害性程度,一种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可能达到的最高程度越高,法律所规定的最高刑就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