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女职工产假应不少于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符合晚育条件除基本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实行纯母乳喂养的女职工增加一个月产假。正常产假90天+晚育奖励产假30天+难产假15天一般生一个小孩的且是晚育和难产的也就是135天了。
新劳动法病假天数规定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无锡市新吴区产假天数是怎样的
正常产假98天符合地方规定的最多可休128天。法律规定:《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第十条女职工的产假不得少于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女职工根据医疗单位的证明给予二十至三十天的产假;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的产假四十二天;七个月以上的产假九十天。产假期满恢复工作时允许有一至二周的时间逐步恢复原定额的工作量。《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产假天数的规定
一般规定: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2、难产增加产假15天;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国家规定产假天数
国家规定产假天数具体如下: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2、难产增加产假15天;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另外晚育产假的规定于2016年1月1日起已经取消了修正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全国各地的规定标准不一应以当地最新颁发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为准。
广东劳动法产假新规定
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顺产的98天;难产的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42天。 该内容由 邹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