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就构成犯罪,多少发只是量刑问题。
予以立案的数量是军用子弹二十发以上、气一千发以上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二百发以上。
不到以上数量也已触犯刑法,但在审理过程中会认为情节轻微而做出不起诉决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第一款的规定,以非法持有、私藏支、弹药罪定罪处罚:
(一)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支一支的
(二)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药为动力发射弹的非军用支一支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它非军用支二支以上的
(三)非法持有、私藏军用子弹二十发以上,气一千发以上或者其它非军用子弹二百发以上的
(四)非法持有、私藏手榴弹一枚以上的
(五)非法持有、私藏的弹药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