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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手工伤伤残鉴定标准

来源:九壹网

一级伤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二级伤残:社交困难,不能工作,需要随时有人照看;

三级伤残:社交困难,生活不能完全,需要有人照看;

四级伤残:社交受限,活动、工作范围受;

五级伤残:交往、工作、生活能力等部分受限;

六级伤残:活动能力降低,生活中有些受;

七级伤残:暂时活动不受,但长期活动必定受到一定,工作时间大量减少;

八级伤残:工作连续性不强,社交受、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九级伤残:工作能力下降,生活大部分被;

十级伤残:生活部分受限,工作能力有所下降。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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