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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情鉴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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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之后,申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身份证 (无身份证的带户口本)。 2、委托鉴定书(律师事务所或交通队出具)。 3、交通事故认定书。 4、病历本、诊断证明、入院记录、出院总结。 5、X光片、CT光片及报告单。 6、律师建议受害人在做伤残鉴定时,最好是在起诉后申请委托相关部门进行鉴定,以避免保险公司等被告提出程序性问题,耽误时间,影响当事利的保护。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 户籍 证明和有关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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