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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肺栓塞被保险公司拒赔,因为未告知?该怎么办?

来源:九壹网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拒绝理赔的原因是被保险人未告知患有急性肺栓塞的情况,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未告知”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相关规定,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应如实告知被保险人所知的重要事项,如果未履行告知义务,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但是如果被保险人可以证明未告知是因为不知情或者无法知情的,保险人则不能以未告知为由拒绝赔偿。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四条:“被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如实告知被保险人所知道的与保险标的有关的重要事项。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条:“保险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代理人和保险公估人应当自觉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履行诚实信用义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条:“当事人的协议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综上可知,如果被保险人可以证明未告知是因为不知情或者无法知情的,保险公司就不能以未告知为由拒绝赔偿。因此,被保险人应当在购买保险前仔细阅读保险合同,如实告知自己的健康状况和重要事项,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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