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审理刑事案件,被告人不到案的情况下,一般是不能缺席判决的。但是符合法律相关规定情况的案件,比如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需要及时进行审判,经最高人民核准的严重危害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根据现行法律是可以缺席判决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一条
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需要及时进行审判,经最高人民核准的严重危害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境外,监察机关、机关移送起诉,人民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向人民提起公诉。人民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符合缺席审判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前款案件,由犯罪地、被告人离境前居住地或者最高人民指定的中级人民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