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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国有企业渎职罪既遂案件审判结果的影响因素

来源:九壹网

国有企业渎职罪的刑罚一般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若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则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该罪主体为国有公司工作人员,其他主体不构成该罪。渎职罪的立案标准包括造成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情形,以及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法律分析

一、国有企业渎职罪既遂一般怎么判刑

1、国有企业渎职罪既遂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司的工作人员,其他主体不构成本罪。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两款罪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二、渎职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刑法第二编第九章的内容是关于渎职罪的。而第九章渎职罪包括了滥用职权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徇私枉法罪、私放在押人员罪等多个罪名。

渎职罪的立案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的“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一)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9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6人以上的;

(二)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

(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拓展延伸

国有企业渎职罪判刑标准及司法实践分析

国有企业渎职罪判刑标准及司法实践分析是针对国有企业中发生渎职行为的刑事责任问题展开的研究。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国有企业渎职罪是指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严重损害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的犯罪行为。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判刑标准是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后果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的。司法实践中,判刑标准的具体运用受到法官对案件事实的认定、证据的充分性、被告人的主观故意等因素的影响。因此,对国有企业渎职罪判刑标准及司法实践的分析有助于提高对此类犯罪的认识,促进公正司法的实施。

结语

国有企业渎职罪的判刑标准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后果等因素综合考虑。一般情况下,判处国有企业渎职罪既遂的工作人员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如果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则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渎职罪的主体为国有公司的工作人员,其他主体不构成该罪。渎职罪的立案标准包括造成死伤人员、经济损失等严重后果,以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情形。在司法实践中,判刑标准的具体运用受到法官对案件事实和证据的认定,以及被告人的主观故意等因素的影响。对国有企业渎职罪判刑标准及司法实践的分析有助于提高对此类犯罪的认识,促进公正司法的实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九条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第三百九十六条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反洗钱监督管理工作。有关部门、机构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履行反洗钱监督管理职责。

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有关部门、机构和司法机关在反洗钱工作中应当相互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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