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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不放档案有什么办法

来源:九壹网

律师分析:

服务期内不放人是可以的,很多这种限定年限的岗位,符合法律规定,只有期满可以辞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五条 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享有依法利用档案的权利。

第九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确定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负责管理本单位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国家机关根据档案管理需要,在职责范围内指导本系统的档案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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