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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的安全事故: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权益保障

来源:九壹网

工地受伤无劳动合同的处理及包工头承包工地上班受伤的赔偿责任。对于无劳动合同的工人受伤,可申请工伤认定或由工伤保险基金赔偿,劳务关系则由接受劳务方承担责任。工地上班受伤需根据情况而定,可向包工头追偿或索要第三人赔偿。若包工头无资质或安全条件,雇主需连带承担赔偿责任。如协商不成,可向提起诉讼要求赔偿。相关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法律分析

一、工地受伤无劳动合同怎么处理

1、工人在工地工作过程中受伤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按以下情形处理:

(1)如果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经认定属于工伤的,可以获得工伤赔偿;

(2)如果用人单位有购买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进行赔偿,没有购买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3)如果属于劳务关系,由接受劳务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六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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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包工头承包的工地上班受伤,该找谁赔偿

首先我们来看看工伤认定的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在包工头承包的工地上班受伤的,该找谁索偿应看情况而定。

1、如果在工地上班工作时受伤的,可以首先找包工头追偿。

2、如果在工地上班工作时因第三人(不存在雇佣关系的人员)受伤的,可找第三人追偿,也可以找包工头追偿。包工头赔偿后可以找第三人索偿。

接着,如果在工地工作时受伤的,若包工头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雇主应当承担相应的连带赔偿责任。即向包工头及雇主同时主张赔偿。

最后,如果与各方协商不成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资料至提起诉讼,要求相关人员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对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工地受伤者,处理方式如下:一是申请工伤认定并获得工伤赔偿;二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三是由接受劳务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对于在包工头承包的工地上班受伤者,索偿对象视具体情况而定,可以追偿包工头或第三人,也可同时向包工头和雇主主张赔偿。如果协商不成,可向提起诉讼,要求相关人员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七条 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应当客观、公正。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九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的规定进行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的期限,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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