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国家对传染病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各级在制定社会经济发展规划时,必须包括传染病防治目标,并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实施。
2、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传染病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3、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制定本条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三十二条 港口、机场、铁路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及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发现甲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向国境口岸所在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互相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