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专利办理流程如下:
1、专利申请文件的填写和撰写;
2、专利申请的受理;
3、缴纳申请费;
4、专利审批;
5、对专利申请文件的主动修改和补正;
6、答复专利局的各种通知书;
7、办理专利权登记手续;
8、办理登记手续应缴纳的费用。
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三十四条 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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