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180天之内认证。专用是供一般纳税人生产经营应税项目使用的一种特殊,它不仅是一般的商事凭证,而且还是计算抵扣税款的法定凭证。一般纳税人,在收到专用后,在开具日期起180天之内认证,可以抵扣进项税,当期够抵扣不完的,可以留抵。
【法律依据】:
《关于调整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一、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专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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