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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双方都有交通保险,应该如何处理理赔?

来源:九壹网

法律分析: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双方都有交通保险的情况下,理赔一般有以下几种方式:第一种是直接找各自的保险公司进行索赔,由各自的保险公司进行处理;第二种是通过协商,由双方协商或者委托第三方进行协商处理;第三种是通过法律手段,通过进行维权处理。

法律依据:

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共同选择协商解决,也可以将争议提交仲裁机关或者人民处理。具体程序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也可以委托第三方进行协商。”

2.《保险法》第三十一条:“保险人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向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被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保险人应当及时核定;不得拖延支付。”

3.《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被保险人发生交通事故,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及时向保险人提出索赔申请。”

总结:在双方都有交通保险的情况下,理赔需要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进行协商或者通过进行处理。同时,保险公司也有责任在规定期限内给付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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