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可以,关键是帐务上要处理好。
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对外开具专用有关问题的公告》 同时符合以下三种情形,不属于对外虚开专用,虽然没有对上的银行账户提出要求,但在实际操作中,专用发 票上的银行账户必须是实际发生购销业务的双方、也就是专用上注明的销货方和购货方的银行账户,与实际收取货款或支付货款的银行账户一一对应,实际收取或支付货款,肯定不能是第三方的开户银行账户或个人账户:1、纳税人向受票方纳税人销售了货物,或者提供了应税劳务、应税服务;2、纳税人向受票方纳税人收取了所销售货物、所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款项,或者取得了索取销售款项的凭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