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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过错方必须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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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过错不是必须进行鉴定,如果出现违反法律、行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等情形的,则会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医疗损害适用什么责任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医疗损害适用过错责任和过错推定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二、过错推定的责任8种情形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

2、患者因下列情形之一遭受损害的,推定医疗机构具有过错:

(a)违反法律、行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b)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c)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3、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推定动物园具有过错。

4、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推定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具有过错。

5、堆放的物品倒塌致人损害的,推定堆放人具有过错。

6、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推定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具有过错。

7、地下施工(包括窨井)致人损害的,推定施工人具有过错。

8、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中所有人、管理人的过错推定责任。

三、医患纠纷举证责任怎么分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一般情况下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患者应当承担医疗机构存在过错的举证责任。

三种法定情形下适用过错推定原则,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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