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没有区别,只是两种叫法,是将案件材料退回刑事侦查机关补充侦查,待补充侦查完毕,证据确实充分的,再移送审查起诉。退回补充侦查,是人民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调查、补充证据的一种诉讼活动。案子到审查起诉,从新打回进行的才算补充侦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条 人民审查案件,可以要求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
人民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后,人民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