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的户口迁移及相关材料要求。离婚孩子的户口迁移需要携带身份证、离婚证、户口本等材料,分别办理迁移证和迁入手续。父母协议离婚需带离婚证、户口本等材料办理迁出;父母起诉离婚需带离婚判决证明书、户口本等材料办理迁出。法律依据为《户口登记条例》。
法律分析
一、离婚后孩子的户口该如何迁移
1、离婚孩子的户口迁移需要携带身份证、离婚证、户口本、个人申请书等材料,到原户口所在地相关派出所办理迁移证,再到迁入地相关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2、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二、离婚需要携带的材料有什么
1、如果父母双方协议离婚的,需要带的材料是:
(1)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
(2)孩子已上户口,要办理户口迁移的话,只需要将小孩的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本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
(3)如果孩子还小,没上户口,需要离婚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
(4)据离婚证所载明的孩子归属内容,到需要迁入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迁入证明信,同地派出所申请准迁入证明(在居委会的证明上盖章);
(5)准入地的证明,到孩子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迁移证》;
(6)迁移证到入户的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2、如果父母起诉到离婚的,需要准备的材料是:
(1)离婚判决生效证明书;
(2)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拿着户口本到迁入地办理准迁证明;
(3)持准迁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签署同意迁出意见书,在将准迁证交给迁入派出所即可。
结语
根据以上要点,离婚后孩子的户口迁移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办理迁移证和迁入手续。法律依据为《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如果是父母双方协议离婚,需要准备离婚证、户口本、出生证等材料;如果是起诉到离婚,还需要准备离婚判决生效证明书。办理过程中需注意到户籍所在地和迁入地的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2020修订):第二章 家庭保护 第二十一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使未满八周岁或者由于身体、心理原因需要特别照顾的未成年人处于无人看护状态,或者将其交由无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不适宜的人员临时照护。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使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生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三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五十二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的,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不得以未经本人同意为由主张收养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二节 监护 第三十一条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