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管辖的认定原则是:根据合同约定为准,没有约定则以合同履行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为管辖。对于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管辖为房屋所在地人民。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和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不动产纠纷、港口作业纠纷和继承遗产纠纷的诉讼由相应的地方人民专属管辖。
法律分析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管辖的认定为:
1、约定了管辖且有效的情形下,以合同约定为准。
2、没有约定,则管辖为合同履行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但是,如果属于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则管辖为房屋所在地人民。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第三十三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管辖。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管辖。
拓展延伸
管辖认定的标准和程序是什么?
管辖认定的标准和程序主要涉及两个方面。首先,管辖的认定标准通常基于法律规定和相关司法解释,包括案件的性质、争议的主体、地域等因素。其次,认定程序包括当事人提起管辖异议、审查异议、听取双方意见、调查事实、审查相关法律依据等步骤。在认定过程中,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确保案件在合适的受理和审理。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管辖认定标准和程序可能存在差异,具体情况应根据当地法律规定来确定。
结语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和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管辖应根据合同约定、合同履行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来认定。对于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则应由房屋所在地人民管辖。管辖的认定标准和程序主要基于法律规定和相关司法解释,确保案件在合适的受理和审理。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管辖认定标准和程序可能存在差异,具体情况应根据当地法律规定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管辖 第一节 级别管辖 第十九条 中级人民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确定由中级人民管辖的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管辖 第二节 地域管辖 第三十四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管辖 第一节 级别管辖 第二十一条 最高人民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