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水电户可以证明房子的归属。水电费缴纳情况可以作为不动产实际居住情况的证明,对于无法登记的交易是重要的证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七十九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水箱等共有部分的维修。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公布。
第八十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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