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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如何确定逮捕时间?

来源:九壹网

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被关押的时间有限,需要在一定期限内提请批捕。对于特殊情况和重大嫌疑分子,审查批准时间可延长。批捕的条件包括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并且采取其他方法不足以防止社会危险性。逮捕羁押期限为最长2个月,复杂案件可延长,重罪嫌疑人可再延长。被羁押时间最终会折算到刑期中,无罪者可申请赔偿。

法律分析

一、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能关多久就需要提请批捕?

1、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2、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3、人民应当自接到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不批准逮捕的,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批捕的条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人民办理刑事案件规则的规定,逮捕的条件为: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所谓“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

(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

(2)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三、逮捕羁押期限: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不得超过2个月;

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1个月;

3、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延长2个月;

4、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6条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再延长2个月;

5、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期限。

其实在每个阶段犯罪嫌疑人被关押的时间都是不一样的,但前期被关押的这些时间最后一定都会折算到刑期当中的。如果到最后没有被判刑的话,那针对被羁押的这种情况,被羁押的当事人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赔偿。

结语

根据刑事拘留的规定,对于犯罪嫌疑人的批捕时间有一定的。一般情况下,机关应在拘留后的三日内提请人民审查批准逮捕。特殊情况下,审查批准时间可延长至四日。对于重大嫌疑分子,审查批准时间可延长至三十日。人民应在接到逮捕书后的七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如不批准逮捕,机关应立即释放。被羁押时间最终会折算到刑期中。如未被判刑,被羁押当事人可申请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九十三条 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

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五节 逮 捕 第一百四十六条 人民、人民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由县级以上机关凭人民、人民决定逮捕的法律文书制作逮捕证并立即执行。必要时,可以请人民、人民协助执行。执行逮捕后,应当及时通知决定机关。

机关未能抓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应当将执行情况和未能抓获的原因通知决定逮捕的人民、人民。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逃的,在人民、人民撤销逮捕决定之前,机关应当组织力量继续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九十四条 人民、人民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机关对于经人民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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