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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怎么办?

来源:九壹网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因困难原因延期支付,需征得就业者同意;二是故意拖欠,应与用人单位交涉并可申请仲裁。克扣工资不包括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约定、内部规章制度规定、经济效益下浮和请事假减发工资等情况。对于克扣或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除支付工资外,还应加发25%的经济补偿金。

法律分析

一般说来,用人单位拖欠就业者工资有两种情况:

(1).用人单位遇到了人力不能抗拒的灾害等原因,或者确实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困难,不能按时发放工资。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该向就业者说明情况,征得就业者们的同意,延期支付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由各省、市、自治区的劳动行政部门确定。就业者应理解用人单位的困难,正常工作。

(2).用人单位故意拖欠工资。故意拖欠工资就是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的发工资的时间后而没有发放工资。这种情况目前也不少,就业者应该与用人单位交涉,敦促及早发放工资。如果不能解决,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争议仲裁。克扣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而扣减就业者的应得工资。

克扣工资不包括以下情况:

(1)国家法律、行规中有明确规定的;

(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的;

(3)已制订并且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批准的用人单位内部规章制度中规定的;

(4)用人单位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就业者工资必须下浮的;

(5)就业者请事假减发的工资等。

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的,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除了支付就业者工资报酬外,还应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拓展延伸

维权指南:维护劳动者权益面对用人单位克扣或拖欠工资的情况

当遇到用人单位克扣或拖欠工资的情况时,劳动者应积极维护自身权益。首先,劳动者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单、劳动合同等,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其次,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诉或投诉,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仍不予理会,劳动者可以寻求劳动仲裁或诉讼的途径,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此外,劳动者还可以咨询劳动监察部门或工会组织,寻求专业的帮助和支持。在维权过程中,劳动者要保持冷静,坚持合法权益,以确保自己的劳动成果得到应有的回报。

结语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有两种,一种是因不可抗力导致,需征得就业者同意延期支付;另一种是故意拖欠,就业者可与用人单位交涉或申请仲裁。克扣工资的情况有明确规定,如国家法律、劳动合同等。劳动者应积极维权,收集证据、与用人单位沟通,如无效可寻求仲裁或法律途径。同时,咨询劳动监察部门或工会组织可获得专业帮助。保持冷静,坚持合法权益,确保劳动成果得到应有回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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