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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承兑汇票起诉几个被告的规定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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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在商业承兑是可以行使票据追索权或者起诉承兑企业的。一旦商业承兑汇票到期被拒付,最后一手背书人应当立即自行采取起诉措施,起诉商业承兑汇票付款人进行付款,并采取一定的法律措施。起诉要点在于,对商业承兑汇票中一手背书人最强势一放进行重点起诉,其他方捎带起诉即可。对实力最强的一手背书人施加压力。票据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付款请求权是持票人享有的第一顺序权利,而通过电票系统发起提示付款是持票人行使付款请求权的一种客观表现形式,提示付款表明持票人行使了付款请求权。有部分判例显示,对持票人发起提示付款后又撤销提示付款的,视为持票人未发起提示付款,判决不支持追索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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