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金额在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分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法律分析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拓展延伸
2021年诈骗罪数额认定标准司法解释:法律界对相关解释条款的争议与讨论
2021年诈骗罪数额认定标准司法解释引发了法律界对相关解释条款的广泛争议与讨论。一方认为该解释的数额认定标准过于严苛,难以适应当前复杂多变的诈骗手段;另一方则坚持认为该解释有助于打击日益猖獗的诈骗犯罪行为。争议主要集中在数额认定标准的具体界定、是否应考虑被害人的经济状况以及对不同类型诈骗罪的适用性等方面。法律界的讨论也涉及到对相关解释条款的合宪性和适用性的质疑。这些争议与讨论将进一步推动法律界对诈骗罪数额认定标准的深入研究和修订,以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打击诈骗犯罪。
结语
针对《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数额认定标准,在法律界引发了广泛的争议和讨论。有人认为标准过于严苛,难以应对日益复杂的诈骗手段,而另一方则认为该解释有助于打击猖獗的诈骗犯罪。争议主要集中在标准的具体界定、是否考虑被害人经济状况以及对不同类型诈骗罪的适用性等方面。这些争议将进一步推动法律界对数额认定标准的深入研究和修订,以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打击诈骗犯罪。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人民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