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以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法律没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以是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或以完成工作任务为期限。劳动合同的生效意味着具备有效要件的合同产生法律效力,而无效合同则不具有法律拘束力。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一致。
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第一次签几年,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法律没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又称劳动契约、劳动协议。劳动合同是调整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形式,也是确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基本前提,在劳动法中占据核心的地位。劳动合同的生效,是指具备有效要件的劳动合同按其意思表示的内容产生了法律效力,此时劳动合同的内容才对签约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无效的劳动合同是指由当事人签订成立而国家不予承认其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一般合同一旦依法成立,就具有法律拘束力,但是无效合同即使成立,也不具有法律拘束力,不发生履行效力。
综上所述,签订劳动合同时,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合同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条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拓展延伸
合同有效期的设定方案
合同有效期的设定方案是指在签署合同时,确定合同的有效时间跨度的计划或方案。在制定合同有效期的设定方案时,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包括合同类型、合同对象、合同内容等。一般来说,合同有效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可以是固定期限,也可以是无固定期限。在设定合同有效期时,需要综合考虑双方的利益和合同目的,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此外,还应考虑到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条款的约定,以避免合同纠纷和法律风险的发生。因此,制定合同有效期的设定方案是确保合同有效性和双方权益的重要环节。
结语
合同有效期的设定方案是确保劳动合同的有效性和双方权益的重要环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条,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以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合同期限。此外,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时,劳动者有权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因此,在制定合同有效期的设定方案时,应综合考虑双方的利益、合同目的以及法律法规的规定,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避免合同纠纷和法律风险的发生。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 第六条 谈判和签署条约、协定的代表按照下列程序委派:
(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名义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名义缔结条约、协定,由外交部或者有关部门报请委派代表。代表的全权证书由总理签署,也可以由外交签署;
(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部门名义缔结协定,由部门首长委派代表。代表的授权证书由部门首长签署。部门首长签署以本部门名义缔结的协定,各方约定出具全权证书的,全权证书由总理签署,也可以由外交签署。
下列人员谈判、签署条约、协定,无须出具全权证书:
(一)总理、外交;
(二)谈判、签署与驻在国缔结条约、协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馆馆长,但是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谈判、签署以本部门名义缔结协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部门首长,但是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派往国际会议或者派驻国际组织,并在该会议或者该组织内参加条约、协定谈判的代表,但是该会议另有约定或者该组织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