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九壹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来源:九壹网

法律分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构成条件为: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即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厂矿等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经有关部门或单位职工提出后,仍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单位中对排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负有职责义务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有关直接责任人员在主观心态上只能表现为过失。所谓过失,是指有关直接责任人员在主观意志上并不希望发生事故。

一、什么是刑事责任的重大事故罪?

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主体是直接从事生产的人员和直接指挥生产作业的人员;主观上行为人是过失的心态;客体是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生产安全;客观上行为人在生产和作业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二、重大飞行事故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空中运输的正常秩序和安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空中运输活动中违反规章制度,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航空人员;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为过失。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一条

航空人员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重大飞行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飞机坠毁或者人员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

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91gzw.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