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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痹性瘫痪是否属于保险公司拒赔的“高风险”疾病?

来源:九壹网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拒赔麻痹性瘫痪存在争议,但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该疾病属于高风险疾病。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2.《保险条例》第十三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在保险合同中明确约定保险责任和免除保险责任的条款。

3.《医疗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不得擅自变更或者免除保险责任。

4.《医疗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保险金。

5.《保险法》第三十规定,保险公司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故意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不得虚构保险事故或者故意制造保险事故。

综上所述,保险公司拒赔麻痹性瘫痪需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断,而法律并未规定该疾病属于高风险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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