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编外人员聘用部门是安置工作的责任主体单位2、对不再留用的编外人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终止3、严格控制数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编外人员管理法》 第十五条 不再使用行政附属编制。 按照 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 的原则,市级机关后勤服务岗位原已在编的后勤服务人员,其人事管理、薪酬福利仍维持不变。新进人员按照编外人员员额制度实行规范管理。特岗人员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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