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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偷了乙的东西卖给了丙,所有权是谁的

来源:九壹网

法律分析:归原所有权人所有。具体可以报警,由机关调查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四条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六条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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