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九壹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管辖权转移

管辖权转移

来源:九壹网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上级人民有权审理下级人民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如享有管辖权的认为确有必要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审理的,应当报请其上级人民批准。 下级人民认为其管辖的一审民事案件需要由上级人民审理的,可报请上级人民审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 上级人民有权审理下级人民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确有必要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审理的,应当报请其上级人民批准。 下级人民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审理。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91gzw.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