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期间赠与房产的撤销权:1.未办理过户登记可撤销;2.受赠人侵害赠与益可撤销;3.受赠人未履行合同义务可撤销。撤销权行使期限为一年。《民法典》第663、658、65。
法律分析
恋爱期间赠与他人的房产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请求返还:
1.房产没有办理过户登记的,可以撤销赠与;
2.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3.受赠一方没有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六百五十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赠与房产过户后一般不能撤销,但赠与房产权利转移后出现法定撤销事由的一年内可以撤销,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六个月内可以撤销。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结语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和第六百五十的规定,恋爱期间赠与他人的房产在特定情况下可以请求返还。如果房产没有办理过户登记、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或者受赠一方没有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都有权利撤销赠与。赠与人的撤销权在发现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有效。需要注意的是,赠与房产过户后一般不能撤销,但在房产权利转移后出现法定撤销事由的一年内或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六个月内可以申请撤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共有第三百零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共有第三百零三条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共有第三百零一条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