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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是干嘛的

来源:九壹网

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工作职责如下:
1、担任法律顾问;
2、代理参加民事、经济、行政诉讼;
3、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
4、主持调解纠纷、经济、劳动争议、生产经营性纠纷及具有财产利益性质的民间纠纷;
5、解答法律咨询;
6、代写法律事务文书;
7、协助办理公证;
8、协助司法助理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其他有关业务工作。
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作用如下:
1、值班律师现场解答法律咨询。
2、开展法律知识普及教育和法治文化活动。
3、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法律援助事项承办人员。
4、指引申请人民调解、提供律师、基层法律服务、解答法律咨询、接受社市矫正等司法行政相关业务。
5、受理对司法行政工作和法律服务的投诉、意见建议。
6、收集、分析、研判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信息,报告舆情动态。
7、协调指导本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等。
综上所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是为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坚持以服务民生、服务发展为根本,整合法律资源,以市公证处、市法律援助中心为依托成立的。
【法律依据】:
《法律援助条例》第三条
法律援助是的责任,县级以上应当采取积极措施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为法律援助提供财政支持,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法律援助经费应当专款专用,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五条
直辖市、设区的市或者县级司法行政部门根据需要确定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机构。
法律援助机构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或者安排人员为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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