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普通正确的填写规范是:1、填写客户名称时必须写全称,不能简写;2、填写开票日期,必须是经济业务活动发生的实际日期;3、填写货物名称或收入项目,应该按照销售货物名称或劳务名称应逐项如实填写,不得需开或改变内容;4、填写规格、计量单位、数量、单价时,必须按实际或标准填写。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开具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