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服上诉又没新证据一般不能胜诉。
上诉,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依照法定程序向原审或上一级声明不服从判决或裁定,提请上一级人民重新审判的活动。
要看一审判决所依据的事实和法律依据是否充分,二是要看对方上诉是否有什么新的理由,综合考虑才能判断。
大多数在没有新证据的情况下都是不会改判的。人民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1、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2、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4、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起诉;
5、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6、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7、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九条 条第二审人民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第二审人民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所在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