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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案件的费用叫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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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四级两审制。 四级: 最高人民、高级人民、中级人民、基层人民。 两审: 一个案件经第一次审理后,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提起上诉,经上一级审理,作出的裁判是终审裁判,当事人不服不得再向上一级上诉。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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