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判刑事案件的原则有: 1、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国家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原则; 2、人民、人民依法行使职权原则; 3、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 4、人民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原则; 5、审判公开原则等。
《刑事诉讼法》第四条 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危害的刑事案件,行使与机关相同的职权。 第五条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行使审判权,人民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六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依靠群众,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于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在法律面前,不允许有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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