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九壹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集体租赁建设厂房和住宅,现在征用土地如何赔偿

集体租赁建设厂房和住宅,现在征用土地如何赔偿

来源:九壹网

租赁集体土地建厂房征收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搬迁安置和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租赁土地建房需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包括申请、审批、土地划拨和竣工验收等步骤;征收房屋的补偿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市、县级还可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

法律分析

租赁集体土地建厂房征收具体补偿如下: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租赁土地上建房手续如何办理

1、符合建房条件的用户向村民小组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用地审请;

2、村民小组或村民委员会根据年度控制指标和申请条件进行讨论,予以通过的按照村镇规划的要求,办理用地报批手续,填写《建房用地审批表》、《个人建房用地申请书》;

3、建房占用非耕地的报乡审核,由县级批准。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

4、县级批准后,发给村民《建房用地批准书》,由乡镇土地管理人员划拨土地;

5、检查现场灰线,核实无误后,方可施工;

6、工程竣工后,由乡镇土地管理所验收。符合用地要求的,到县级土地管理部门地政地籍科办理登记手续,发给《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拓展延伸

征用土地赔偿:法律规定与实际操作的差异

征用土地赔偿涉及到法律规定与实际操作之间的差异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征用土地需要进行合理的赔偿,以保护被征用人的合法权益。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征用土地赔偿的执行可能存在一些问题和差异。其中,一方面是赔偿标准的确定,可能存在评估不准确或者不公正的情况;另一方面是赔偿程序的执行,可能存在程序不规范或者操作不透明的情况。这些差异可能导致被征用人的权益无法得到充分保护,甚至引发纠纷和争议。因此,需要加强对征用土地赔偿的监管和规范,确保法律规定与实际操作的一致性,保障被征用人的合法权益。

结语

租赁集体土地建厂房征收补偿包括房屋价值补偿、搬迁安置补偿和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建房手续需向村民小组或委员会提出用地申请,经审批后办理用地报批手续,并进行农用地转用手续。县级批准后划拨土地,验收无误后方可施工,竣工后办理登记手续并取得使用证。征收决定应给予被征收人房屋价值补偿、搬迁安置补偿和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并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征用土地赔偿需加强监管和规范,确保被征用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 第四十四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建设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的,不得批准。

临时建设应当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自行拆除。

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规划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91gzw.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