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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权房屋买卖要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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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使用权房屋买卖要哪些条件
1、使用房屋买卖必须符合的条件如下:
(1)购房者主体资格合法。城市居民不具备购买农村房屋的主体资格;
(2)售房者的主体资格合格。卖房人必须对自己所有的财产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3)购房者应当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已有宅基地的村民不得再申请宅基地;
(4)买卖经过村民委员会同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使用权房屋怎么继承
使用权房屋继承如下:
1、父辈或祖辈在过世前,先按照将使用权房买下,变成已购公房,已购公房属于私有财产,在死者过世后,即可由其子女或亲属继承;
2、死者的子女或亲属与房管局协商一致,变更公房承租人,然后将该房屋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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