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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没有辞职走了工资要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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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要给,用人单位应当结清工资,但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具体双方可以协商解决。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拖欠或者克扣劳动者工资,但劳动者擅自离职,强行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属于违约行为,如果因劳动者擅自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了损失,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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