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拘留是将对象拘禁,不一定需要命令,机关亦有拘留权。1、一般的 刑事拘留 期为14日,进入看守所算起。在14天内侦查机关要报检察机关 批准逮捕 ,批准时间为7天,包含在14天内,则应进行释放或变更措施。2、延长期限的刑事拘留期为37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六条,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