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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性质与股东发生关系

来源:九壹网

公司性质跟股东个人财产的关系如下:

1、实际上是合伙企业,投资人却误以为设立和经营的是公司。导致合伙人之间对权利认知错位,合伙人不知道自己要对企业对外承担无限责任,也就是会追索到自己的个人财产。

2、自以为设立和经营的是有限公司,实际上是个人独资企业。“夫妻公司”或者“父子公司”以及新公司法实施后的“一人公司”即实践中常见的中小企业组织形式。投资人经营中将公司财产与家庭或个人财产混为一体,对外发生纠纷的时候可能招致公司人格的丧失,失去“有限责任”的保护。比如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如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仍旧会追索到股东的个人的财产。

一、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是什么意思

有限责任公司跟个人独资企业这是两个概念

1、投资主体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

2、法律形式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属于法定的民事主体,具有法人资格;而个人独资企业属于非法人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名称应该带有“有限责任公司”字样,而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则不能称公司。

3、设立条件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并没有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另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而个人独资企业对出资形式未作出任何强制性规定。

4、税收征缴规定不同。

《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从2000年1月1日起,停止征收企业所得税,比照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第十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二、有限公司和个人独资企业区别有哪些

有限公司和个人独资企业区别如下:

1、不同的投资者。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者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

2、法律形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是具有法人资格的法定民事主体;

3、税收征缴规定不同。有限责任公司需要按照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只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4、投资者的责任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认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仅在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于股东自身财产的情况下,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投资者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同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5、财务会计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会计要求高于个人独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末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个人独资企业只需依法设立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无需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6、个人独资企业属于非法人组织,不具备法人资格。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名称应为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名称不能称为公司。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五十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六十三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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