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婚姻损害赔偿时,必须同时提起离婚诉讼。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不同意离婚或者不提出婚姻损害赔偿请求的,或者在二审期间未提出婚姻损害赔偿请求,调解不成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1、重婚;
2、配偶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