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九壹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建筑企业的分公司能对外签订施工合同吗

建筑企业的分公司能对外签订施工合同吗

来源:九壹网

建筑企业的分公司不能对外签订施工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建筑企业的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没有行使民事权利的能力。

一、企业法人与企业负责人有什么区别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定代表人必须是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能够代表法人行使职权。企业负责人是经营单位及分公司的登记注册事项之一。负责人是指代表经营单位及分公司行使职权、主持经营单位及分公司生产经营或服务活动的人。一般由经营单位或分公司所从属的上级法人单位任命。

二、分公司签订的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分公司签订的合同效力认定标准:分公司是在其营业范围内并且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但是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三、合同乙方可以写父子吗

合同乙方可以写父子。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当事人指依法签订合同并在合同条件下履行约定的义务和行使约定的权利的自然人、企业法人和其它社会团体。当事人是一个人,也可以是二个或二个以上的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91gzw.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