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可提出损害赔偿,条件是在离婚时未放弃请求损害赔偿权,并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根据《民法典》第1091条,重婚、同居、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按实际损失赔偿。
法律分析
离婚后还可以提出损害赔偿。如果在离婚时没有提出,但是也没有表示自己放弃请求损害赔偿权的意思表示,且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后一年内的,都可以提出损害赔偿。对方要按照实际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拓展延伸
离婚后是否可以向对方提出经济赔偿要求?
离婚后,根据法律规定,在特定情况下,确实可以向对方提出经济赔偿要求。一般情况下,离婚并不会自动导致经济赔偿的产生,但在以下情况下,您可能有权要求经济赔偿:1.婚姻期间对方有严重过错行为,给您造成了经济损失;2.离婚后,您因照顾子女或其他特殊情况导致经济负担过重;3.离婚时,您的财产被对方非法侵占或转移等。然而,要求经济赔偿需要充分证据支持,并依据法律程序提起诉讼或通过调解解决。在具体情况下,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指导。
结语
离婚后,根据法律规定,特定情况下可以提出经济赔偿要求。需注意,离婚并非自动导致经济赔偿,但以下情况下您可能有权要求赔偿:对方有严重过错导致您经济损失;离婚后因照顾子女等特殊情况负担过重;财产被非法侵占或转移。提起诉讼或调解前需准备充分证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准确法律建议和指导。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